因理学院发展需要,经理学院党政联席会扩大会议讨论决定增设院长助理一名,由陈寒松同志担任,原院长助理胡鸿雨同志主要承担教务助理及实验室等相关工作,陈寒松同志主要负责科研相关等工作。现予以公示,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1.反映问题的方式。在公示期限内,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、来电、来访等形式,向理学院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。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。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的真实姓名。
2.要求: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,反对借机诽谤诬告。
3.公示时间:从2022年6月27日至7月3日止。
4.公示联系部门和受理方式
理学院,兰溪校区1号教学楼419办公室,邮编:321100,联系电话:82291192;联系人凡丽,电子邮箱:fan@zjnu.cn
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理学院 2022年6月2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