理学分院各位教师:
根据学院与分院有关规定,在个人自荐、组织推荐基础上,结合分院测评情况,以及个人日常表现,经研究决定对如下拟聘任人员进行公示:
理学分院院长助理 刘俊华
公示时间自2017年3月1日起至2017年3月4日17:00止。公示期间,如有异议,请与理学综合办联系,联系人:朱彦,联系电话:82291192,联系邮箱:zhuyan@zjnu.cn。
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理学分院
2017年3月1日
理学分院各位教师:
根据学院与分院有关规定,在个人自荐、组织推荐基础上,结合分院测评情况,以及个人日常表现,经研究决定对如下拟聘任人员进行公示:
理学分院院长助理 刘俊华
公示时间自2017年3月1日起至2017年3月4日17:00止。公示期间,如有异议,请与理学综合办联系,联系人:朱彦,联系电话:82291192,联系邮箱:zhuyan@zjnu.cn。
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理学分院
2017年3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