理学分院各位教师:
为理学分院干部队伍建设需要,经研究,决定内设并选拔理学分院院长助理1名(不享受学院待遇)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选拔条件
1.基本条件
(1)政治立场坚定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,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,忠诚党的教育事业,勇于开拓创新。
(2)认真学习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,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、观点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,具有从事相关工作所需要的文化水平、业务知识和管理能力,有一定的独立工作能力和协调能力。
(3)坚持解放思想,实事求是,重视调查研究,密切联系群众,讲实话、办实事、求实效。
(4)依法办事,廉洁奉公,作风正派,以身作则,全心全意为师生员工服务。
(5)得到群众的公认。
2.任职资格
(1)应具有相关学科专业背景。
(2)干部年龄一般应符合能够任满一个聘期。
(3)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、或工作特殊需要的,可以破格聘任。
(4)身体健康,能够胜任所承担的工作。
二、选拔工作程序
日 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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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 作 程 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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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月2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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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发拟选拔任用的干部岗位通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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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月27日
3月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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①个人自荐:符合任职条件的个人进行报名。
②组织推荐:理学分院可对岗位人选进行组织推荐,填写《干部组织推荐表》,并加盖公章。
上述报名表和组织推荐表于2月29日(周三)上午10点前交至理学分院综合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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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月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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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名资格审查、分院例会民主测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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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月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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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,分院确定拟任人选并予以公示。公示3个工作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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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月上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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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示结束,发文公布聘任干部任职名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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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电话:82291192,联系人:朱彦。
附件:1.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理学分院内设干部任职意向表
2.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理学分院内设干部组织推荐表
行知学院理学分院
2017年2月27日
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理学分院内设干部任职意向表.docx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理学分院内设干部组织推荐表.docx