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内设选拔理学分院院长助理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7-02-28浏览次数:486

 理学分院各位教师:

为理学分院干部队伍建设需要,经研究,决定内设并选拔理学分院院长助理1名(不享受学院待遇)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选拔条件
1.基本条件
1)政治立场坚定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,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,忠诚党的教育事业,勇于开拓创新。
2)认真学习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,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、观点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,具有从事相关工作所需要的文化水平、业务知识和管理能力,有一定的独立工作能力和协调能力。
3)坚持解放思想,实事求是,重视调查研究,密切联系群众,讲实话、办实事、求实效。
4)依法办事,廉洁奉公,作风正派,以身作则,全心全意为师生员工服务。
5)得到群众的公认。
2.任职资格
1)应具有相关学科专业背景。
2)干部年龄一般应符合能够任满一个聘期。
3)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、或工作特殊需要的,可以破格聘任。
4)身体健康,能够胜任所承担的工作。
 
二、选拔工作程序

日 期
工 作 程 序
2月27日
下发拟选拔任用的干部岗位通知。
2月27日
3月1日
①个人自荐:符合任职条件的个人进行报名。
②组织推荐:理学分院可对岗位人选进行组织推荐,填写《干部组织推荐表》,并加盖公章。
上述报名表和组织推荐表于2月29日(周三)上午10点前交至理学分院综合办。
3月1日
报名资格审查、分院例会民主测评
3月2日
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,分院确定拟任人选并予以公示。公示3个工作日。
3月上旬
公示结束,发文公布聘任干部任职名单。

 
联系电话:82291192,联系人:朱彦。
 
 
附件:1.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理学分院内设干部任职意向表
2.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理学分院内设干部组织推荐表
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行知学院理学分院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2017227

 

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理学分院内设干部任职意向表.docx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理学分院内设干部组织推荐表.docx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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