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位同学:
根据《关于做好行知学院理学分院2018级化学生物环境食品类学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》的操作规程,经专业宣讲、个人申报、课程考试、分院评议等环节,现将专业分流结果和班主任安排予以公示,公示期至2018年11月19日。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向理学分院综合办(教学楼1-415)反映,联系电话82291192。
附件:专业分流结果
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理学分院
2018年11月16日